分享
商业折扣不建议按照折扣后的金额直接开票,折扣后金额直接开票价格偏低,无法体现出公允价格,存在财税风险。需要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5号)第十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不含税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上分别注明的,以不含税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