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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施工设备并配备操作人员按“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税率为9%,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小贴士:目前对于如何适用简易计税有争议,主要存在如下观点:
①此业务按建筑服务交税,但不按建筑服务的原则适用简易计税,还按租赁的原则去适用简易计税,即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简易计税:a.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b.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②可以适用建筑服务简易计税的情形,比如作为“清包工”或者为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时,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因此,当适用简易计税时,建议跟所属税局进行沟通后再做处理~
注: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参考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