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河北省目前使用的普通发票包括:
河北通用机打发票(B)、河北通用手工发票(E)、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河北通用定额发票(J)、河北通用定额发票(K)、河北通用定额发票(L)、河北通用定额发票(M)、河北通用机打发票(N)、河北汽车客票(机打)、河北汽车客票(热敏纸)、河北汽车客票(定额)、河北通用机打发票(H)、河北通用机打发票(I)、河北门票(01)、河北门票(02)。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及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