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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销售二手车会涉及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不涉及印花税。
1、增值税:
①如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2027年12月31日前可减按1%;也可以享受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2%征收;另外未达起征点(月<10万元,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
②如果属于一般纳税人:2026年及之后,销售的是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用于不得抵扣项目且未抵扣时,可以享受3%减按2%缴纳增值税优惠,否则增值税税率为13%。2026年之前,销售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车,或之后购进的按税法规定不得抵扣且没有抵扣进项税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2013年8月1日后购进的车(不是用于不得抵扣且没有抵扣进项税的),适用一般计税13%的税率。
注:2026年之后,销售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车能否减按2%目前有争议,建议以当地税局的要求为准~
③如果属于二手车经销商: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2、附加税:附加税根据单位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计算(城建税7%(或5%),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并入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4、印花税:个体户的动产买卖合同不涉及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