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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质量原因退回,能否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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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地区适用

    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质量原因退回,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
    具体情景可以参考:
    ①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非其他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②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非其他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③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提示: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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