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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派服务属于“现代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税率为6%,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小贴士:①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②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收派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
注: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参考文件:(财税2016年36号 附件2)(六)3;(财税2016 36号文附件四)第二条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