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1、开具的是数电专票,购买方电话号码不是发票上的开具项目,备注栏没有显示的话,是可以的,不影响入账及进项抵扣。
2、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纸质发票或者原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票的,应当填写购买方电话号码,未填写的属于不合规发票,建议您换开,以免影响您申报抵扣。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二章第一节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