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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提示说明企业取得的进项专票中可能存在失控发票。一般情形,失控发票的进项不得抵扣,已经抵扣过进项的需做进项税额转出;企税税前扣除也存在很大争议。
注:信用A级的企业可以在10日内向税局提出核实申请,若税局同意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2、您可以参考以下处理,及时与税局做好沟通,尽力争取进项抵扣,并准予进行税前扣除:
①尝试联系开票方核实失控的原因,并争取取得重新开具的发票,及销售方已申报缴款的证明。
②提供相关资料(业务合同、发票、收付款凭证、货运单据、入库单、货物存放地、列入非正常户等无法换开的证明),证明自己是善意的,业务是真实合理的。
提醒:各地税局的业务要求存在差异,最终需看主管税局的具体认定哦~
3、对于失控发票,企业后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防范:
①慎重选择供应商,交易前多了解对方的经营状况、诚信状况。
②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财务人员应加强发票查验,保证“三流一致”(资金流、票流、物流一致)。
③从实际发生业务关系的相对方取得发票,不收来路不明的“第三方”发票。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