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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转登记日的期末留抵税额,如果没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第四条进行处理(计入资产或者一次性在2022年进行企税税前扣除),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时,目前理解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的。小贴士:由于政策上对此业务没有专门的规定,建议企业在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后,看下增值税主表中期初留抵税额是否有数据,没有的话,联系税局确认处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