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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填写口径尚未明确,可以先参考以下两种说法:
口径一:重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看一下增值税主表13栏“上期留抵税额”是否有带出原留抵的税额,若申报表上不能带出以前留抵的税额,只能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留抵税额抵减。
口径二:重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看一下增值税主表13栏“上期留抵税额”是否有带出原留抵的税额,若申报表上不能带出以前留抵的税额,税局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填写在附表二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进行抵减。
温馨提醒:各地区执行口径不一,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