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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红字发票的具体操作不是财税老师的服务范围哦,这里帮您搜集了操作方法,您可以参考一下: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时无需填写《信息表》,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即可,具体操作为:“发票填开”-“普通发票填开”-“红字”-输入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发票代码、号码信息,填写负数金额即可开具。
如果操作中遇到问题,建议咨询开票软件的人工客服哦,航信服务热线:95113;百旺九赋的服务热线:40061-12366或者0311-89862000。
小贴士: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时,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一节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