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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上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是否必须填写可以参考以下情况处理:
1、货物类发票:无论专票还是普票建议将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填写齐全,确实没有的建议填写“无”;
2、服务/劳务类发票:无论专票还是普票建议将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填写齐全,确实没有的建议填写“无”;实务中普票相对比专票要宽松些,如果没有规格型号、单位等一般也是可以使用的,不过从降低风险、预防风险的角度建议后期开具齐全。
3、数电票中的特定业务发票,有些票面没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发票开具项目,具体以特定业务发票开具展示为准,标星的为必填项。
参考文件:近几年无参考文件,目前只有2016年11月25日甘肃省税务局发布的《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发票开具使用涉及相关政策及问题答复的通知》有说过发票上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目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但发布时间有些久远,参考意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