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定额发票还在继续使用的,只是原各省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在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可以再使用。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
目前,深圳市通用定额发票仍在使用,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纳税人、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可继续选择使用通用定额发票。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和普通发票的公告》(2018年第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