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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专用章中可以有“(1)(2)……”等数字。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一、发票专用章式样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