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1地区适用

    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暂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参考文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第二十九条。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