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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税务机关责任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的,是否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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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税务局的原因导致纳税人无法正常申报缴纳税款的,恢复之后,需要纳税人补申报相关报表,补缴对应税款,通常不会有罚款和滞纳金的。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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