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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未承担维修,被全部扣除质保金后又被超额索赔的账务处理您参考:
情况一:前期质保金已开具发票:
1、根据质保金金额开具红字发票:
借:预计负债
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收账款—质保金
2、超额索赔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情况二:前期质保金未开具发票:
1、根据质保金金额冲减预提的质量保证金:
借:预计负债
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质保金
2、超额索赔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温馨提示:
1.未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也可以冲减主营业务收入,但应谨慎使用,如果当期没有其他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会出现负值。
2.实务中,对于质保金开具红字发票、将待转销项进行冲减未确认增值税的处理,不同税局有不同的理解。有些税局要求建筑企业应就质保金全额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稳妥起见建议您与当地税局沟通后处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