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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中成药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2027年12月31日前减按1%)。中成药不在农产品范围,不享受增值税低税率。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1《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一、农产品: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利用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属于药用植物的征税范围。干姜、姜黄属于药药用植物的征税范围。中成药不属于药用植物的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