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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一: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收取的价款中属于运输费的部分,应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属于代理费的部分,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情况二:不同于情况一,根据协议收取的运输费只是代收转付性质的话,那么,仅需要针对代理费,按照“经纪代理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