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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赁房屋,应按照实际付款的金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或者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确认费用。如果一次支付数月的房租,可以先计入“预付账款”,后期分期结转费用。
举例帮您理解下:甲企业(一般纳税人)租赁房屋,租赁期间为2019年5月至12月(共8个月),月租1000元(含税),前2个月免租,5月初支付全部租金并取得专票。那么每月需要确认的不含税费用金额为:6*1000/(1+9%)/8=688.07元。
1、5月初支付全部租金并取得专票时:
借:预付账款 5504.5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95.41
贷:银行存款 6000
2、每月结转费用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 688.07
贷:预付账款 6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