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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如下资料,请参考(具体以当地工商部门要求为准):
1、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参考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主席令第八十三号)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