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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工伤医疗康复待遇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5、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辅助器具配套待遇,即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三、伤残待遇
1、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四、死亡待遇
1、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因工死亡补助金。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