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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业绩报酬”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是存在争议的,可以参考以下两种分析口径,最终以当地主管税局口径为准:
口径一: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规定: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而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本质上属于资产管理服务,其收取的管理费、服务费、信托报酬、业绩报酬都应按照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
口径二:业绩报酬是基金收益的分配方式,属于投资收益,不需要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