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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会计上不计提折旧或摊销,税法上是否可以扣除折旧或摊销,总局没有明确规定,各地税务机关理解并不一致,以下两种观点您参考:
观点一: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计算折旧或摊销从税前扣除。以北京税务局回复为例,考虑到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是企业的投资资产,不属于消耗性资产,不需要通过折旧或摊销的方式予以补偿,因此会计核算不计算折旧或摊销。在税务处理时遵从会计处理方式。
观点二: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计算折旧或摊销从税前扣除。
建议您咨询下当地税局的具体要求,以主管税局回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