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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归集范围的“其他费用”:
1、是指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2、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3、政策依据为国科发火[2016]195号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二、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中的“其他相关费用”:
1、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2、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3、政策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