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1地区适用

    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劳动者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应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政策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第四条。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