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税计算公式:
每月租赁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相关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每月租赁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相关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小贴士:自2001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0]125号)第三条。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第三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