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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人设立三个个体工商户,一个核定征收两个查账征收,需要按规定合并申报经营所得C表时,核定征收是否可以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区分以下情况:
1、只取得了多处经营所得,没有综合所得,则年终汇算清缴时,可以选择在某个查账征收的个体户中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元(只能在一处扣)、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合并申报C表时,若涉及调整的再进行调整,如:投资者减除费用没有扣完的,可以通过C表进行纳税调减。
2、既取得了多处经营所得,又取得综合所得的,则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选择在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按第1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