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咨询
搜索
环境保护税,采用监测机构监测的,本月没有监测报告,是否可以用最近月份的报告

分享

  • 财税小管家
    财税小管家
    亿企咨询官方团队
    41地区适用

    纳税人采用委托监测方式,在规定监测时限内当月无监测数据的,可以沿用最近一次的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但不得跨季度沿用监测数据。
    提醒:政策上是要求不得跨季度沿用监测数据,实务中也有跨季度沿用的情况,具体以当地环保部门或税局的答复为准。
    参考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

    登录后显示全部
    有用0

    分享

    收藏
去列表查看更多内容
财税实务咨询
进入咨询
100+财税老师实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
师资力量
及时快速
全面可靠
轻松应对
推荐专家
更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