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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您参考:
1、根据2018年46号公告,2018年至2027年,企业购进单位价值不超500万元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
2、2022年整年,中小微企业购进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是否可以按照以下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并没有文件明确,参考第1点的规定常规理解也同样适用哦。
①税法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②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