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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可能涉及增值税、城建税、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1、增值税:
(1)以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按照销售无形资产征税,个人适用3%征收率;
(2)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按照销售无形资产征税,增值税征收率为:
a、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第三条)
b、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36号 第十六条)
2、城建税、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印花税: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计算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法》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土地增值税: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还涉及土地增值税。
适用公式: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注: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按50%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
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