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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税源采集时“计税金额”区分以下情况填写:
①应税营业账簿:填写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的应税金额;
②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填写列明的金额(不含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若金额和增值税税款没有分别列明则填写合计金额。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一。
印花税税源采集时“计税金额”区分以下情况填写:
①应税营业账簿:填写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的应税金额;
②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填写列明的金额(不含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若金额和增值税税款没有分别列明,则填写合计金额。不允许录入负数小于0,相同凭证税目的数据要合并录入。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