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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即使员工自愿放弃,也建议企业依法缴纳社保,否则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经济补偿的风险
企业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
2、补缴社保的风险
虽然员工自愿放弃享受社保的权利,但企业不能放弃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员工反悔要求企业补缴,企业必须100%补缴员工的社保。
3、工伤或者医疗方面的风险
在员工出现工伤或者发生重大疾病的情况下,没有缴纳社保导致社保无法分担风险,员工可能要求企业承担正常购买社保实际社保会承担的部分。
注:如果员工因公死亡,企业一般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4、行政处罚的风险
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建议企业在选用人员时,尽量说服员工积极缴纳社会保险。提醒若员工符合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则企业没有强制义务为其缴纳基本保险。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