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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执行后,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有了明确的实缴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版)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认缴资本),短期来看,两种方式并不一定哪种好,各有利弊,长期来看,因注册资本有了实缴期限,最终都是要按照章程约定实缴的。
短期内的利弊您可以参考以下方面综合考量:
1、从投入回报角度来说
①以投资方式投入,未来取得回报的途径也是两个:一个是分红,一个是股权转让。二者都需要个人股东缴纳20%个人所得税。
②以借款方式投入,未来取得回报的途径是借款利息收入。个人取得利息收入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还涉及增值税和附加税,并需要代开增值税发票;企业取得利息发票符合条件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少交企业所得税,比直接拿税后的分红要有利。
2、从风险角度来说
①以投资方式投入,就成了企业资产,需要与个人资产彻底切割开来,若随意从企业拿出资本,就有抽逃出资的风险。
②以借款方式投入,该资金依然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法人财产,个人可以随时向企业要求偿还,若企业出现偿债风险,债务人的清偿顺序是大于股东的,所以风险较小。
3、从财务报表或者企业资金用途角度来说
①以投资方式投入,在公司财务结构中形成的是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的同时增加,有利于公司负债率的降低和财务结构的优化。
②以借款方式投入,在公司财务结构中形成的是资产和负债的同时增加,会使得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较大,不利于企业招投标或者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