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出口委托加工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适用情况您参考:
1、如果是生产企业出口委托加工货物,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免抵退政策,否则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若属于取消退税率征税的货物,则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①与本企业自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自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
②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者个人;
③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果是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货物,可以享受免退税政策,若属于取消退税率征税的货物,则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小贴士:加工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由外贸企业提供的,外贸企业应当将该原材料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的企业,受托加工的企业应当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
参考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附件5:第二条第(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