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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无偿借款,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实务中存在争议,具体请以所属税局的要求为准~观点一:无偿借款相当于给对方提供了劳务,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观点二:无偿借款属于企业所得税上“利息收入”的范畴,不涉及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因此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参考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