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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无偿借款,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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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适用
企业间无偿借款属于企业所得税上“利息收入”的范畴,不属于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的范围,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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