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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一、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如果有发票则正常扣除,不需要填写A105000;如果没有发票需要调增,则填写A105000表第18行,填写时第1列账载金额填写账上记载计入损益的利息支出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列填发票数 ,第3列纳税调增列=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
情况二、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如果有发票且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则正常扣除,不需要填写A105000;如果没有发票或超过扣除限额需要调增,则填写A105000表第18行,填写时第1列账载金额填写账上记载计入损益的利息支出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列填发票数和扣除限额取小 ,第3列纳税调增列=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
注: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限额参考[link]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支出,是否允许税前扣除[/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