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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明出行人信息的旅客运输服务数电普票,是否可以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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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6年开始,旅客运输服务数电普票未注明旅客身份的普票,不能进项抵扣,票面上需注明旅客身份信息,如取得增值税专票没有旅客身份信息也可以抵扣。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五条第二款新华社: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增值税电子普票可以抵税。


    2、2026年之前的答案如下:

    旅客运输服务数电普票的出行人信息实操中不是必填项,因此未注明的情况下是不影响进项抵扣判断的。具体判断时,首先得是本单位员工(含接受的派遣用工人员)报销的,其次发票抬头是本单位的信息,最后确认该发票未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税等不得抵扣项目的,那么就可以进项抵扣。

    注:数电铁路电子客票、数电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因其开具上的特殊性,如票面不显示出行人信息,是不能进项抵扣的。

    参考文件:增值税旅客运输服务现行抵扣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并未要求增值税电子发票上注明旅客姓名、身份证号等出行人信息才能抵扣。旅客运输服务出行人特定信息包括:出行人、出行日期、出行人证件类型、出行人证件号码、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类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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