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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新疆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2026年......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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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津人社规字[2025]2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天津市2025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法规
    2024年12月31日前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配偶每人每月增加46元,最低发放标准1957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35元,最低发放标准1467元。......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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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鲁木齐市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权益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新疆法规
    本办法所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指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根据用户需求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本办法所称平台企业是指在乌鲁木齐行政区划内经营的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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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藏政办发[2025]15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西藏法规
    矿山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矿山企业发生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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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人社[2025]15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力实施稳就业支持政策的通知
    辽宁省法规
    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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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皖财综[2025]980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法规
    未能持卡结算医疗费用的报销人,通过安徽医保应用程序与安徽公共平台接口交互,获取并展示报销人的电子票据列表,由报销人勾选需报销的电子票据后,经财政部公共平台安全认证后提交授权至指定医保部门,医保部门通过数字账户开展跨省报销。......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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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人社发[2025]31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法规
    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和我省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规范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等行为,研究职业伤害保障“一件事”办理方案,优化服务流程,从机制上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体验。开展常态化制度运行分析,为新就业形态人员事故预防、就业服务、......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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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宁波市法规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其待遇享受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将面临至少3个月待遇等待期。......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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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公告2025年第2号 关于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新疆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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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办发[2025]3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法规
    推动公民依法参加基本医保,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工作。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就读地或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登录后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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