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发[2024]34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就业人员在我省参加职工医保的,不受户籍限制。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工作。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登录后显示全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3号)已发布,我市遵照......登录后显示全部
黔自然资函[2024]1058号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确定贵州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的通知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研究确定了贵州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用于计算矿产品销售收入和矿业权出让收益,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登录后显示全部
新政发[2024]6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登录后显示全部
津财税政[2024]31号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确认,河西区红十字会等7家群众团体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登录后显示全部
青人社厅发[2024]100号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
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至2025年12月31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下调20%,工程建设项目缴费费率由1%下调至0.8%。......登录后显示全部
新人社发[2024]4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24年自治区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调整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调整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登录后显示全部
宁人社发[2024]17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等关于2024年度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去世人员丧葬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辅助器具配置费、丧葬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待遇的计发基数为10137元/月;男职工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按6648元计发。......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的公告》及解读[征求意见稿]
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省除保障性住房外,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1.5%;保障性住房预征率为零。......登录后显示全部
大医保发[2024]68号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
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调整为8190元。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914元,上限为24570元,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