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技术导师团执业问题解答[十五]
企业在出口时,对于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同时将因生产出口货物在生产或采购环节缴纳的增值税予以退还,但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难以在生产或采购环节对所耗用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按内销和外销进行准确区分,故将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登录后显示全部
豫财税[2025]9号 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省级及省级以下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登录后显示全部
粤科函产字[2025]1039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2025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2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登录后显示全部
深财法[2025]20号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纳税年度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
境外人才同时符合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可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项优惠,不得同时享受多项优惠。......登录后显示全部
京财税[2025]811号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五批和2025年度-2027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北京市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五批和2025年度-2027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登录后显示全部
桂财会[2025]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专业科目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实施,具体包括会计改革与发展、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法规、反电信诈骗等相关专......登录后显示全部
深财法[2025]19号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2026年度和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现将2024年度—2026年度和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布,详见附件。......登录后显示全部
晋人社厅发[2025]18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一次采集、多方通用”的原则,对个人创业“一件事”所涉及的具体业务事项进行梳理,明确各事项的行使层级、设定依据、适用对象、办理环节、办理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为表单制定、系统开发等提供依据。......登录后显示全部
鲁人社函[2025]65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线上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设立“个人创业‘一件事’”模块,集成5项基础联办事项和地方特色服务事项,实现线上“一网申请、一链办理”。线下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专窗,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受理、办理......登录后显示全部
宁医保规发[2025]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 教育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健全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
落实我区在校大中专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政策,抓好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扩面工作。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自付医疗费用。......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