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时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纳税人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登录后显示全部
桂财综[2026]1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实施方案的通知
报销单位通过单位数字账户或者系统对接方式,将财政电子票据报销报销时间、报销金额等报销信息通过广西公共服务平台反馈到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由开票省份记录报销信息,以防止重复报销、违规多头报销等问题。......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为受理年度汇算邮寄纳税申报的单位。请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内将申报表等纳税资料寄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登录后显示全部
豫人社办[2026]19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鼓励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的通知
集体补助申请、核定、缴费应在当年12月20日前完成,未完成的,当年度不再进行集体补助。补助对象当年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应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当月前完成集体补助,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不再进行集体补助。......登录后显示全部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
南京市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促进各类置业需求有效释放。......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
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莲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负责受理全省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业务。......登录后显示全部
吉人社函[2026]10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行政许可、备案、相关事项报告及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层级,由省、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实施。......登录后显示全部
吕政规发[2026]1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减轻我市参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山西省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接受纳税人邮寄申报的通告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年度汇算的,且受理汇算清缴年度汇算申报税务机关在黑龙江省范围内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登录后显示全部
甘政办发[2026]20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续执行新引进企业增值税省与市县划分比例有关政策的通知
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市县新引进企业缴纳增值税省级分享的15%部分,全额留存县(市、区),省级不再参与分享;市(州)本级不再参与分享所属区(市)清单内企业增值税部分。......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