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函[2024]333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
保企业(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无历史欠费,审核当月参保状态正常,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享受稳岗返还。......登录后显示全部
津财会[2024]17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等会计法规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会计法是我国规范会计工作的基础性法律。会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贯彻实施。......登录后显示全部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我省部分资源税税目税率调整意见的通知
综合考虑绿色税制税率设定因素,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起草了《甘肃省部分资源税税目税率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登录后显示全部
闽市监规[2024]4号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适用《公司法》等12部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2024年4月1日福建省司法厅印发的《2024年度福建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要点》,也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9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行政裁量基准清理调整工作。......登录后显示全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入表会计核算流程指南》和《企业数据资源入表审计程序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行业执行数据资源入表审计业务行为,引导数据资源入表业务的审计程序,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提升执业能力,协会开展数据资源入表研究工作,并编写《企业数据资源入表会计核算流程指南》和《企业数据资源入表审计程序指导意见》(详见附件)。......登录后显示全部
甘政发[2024]45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文件失效后的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防止出现政策“空档”。要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文件清理工作,保持政策的一致性。......登录后显示全部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欠费核销的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社保、医保、税务部门将于近期对核定生成日期在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欠费予以核销。......登录后显示全部
晋自然资函[2024]654号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改革的通知
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于前序土地供应等环节,已有测绘成果的,应当予以沿用,不得要求申请人再行提交测绘成果;会同税务部门持续加强数据共享、夯实数据底板,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完税信息双向核验机制,确保做好完成不动产登记后登......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通告2024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五批离境退税商店备案工作的通告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第三条的市内企业(零售商店),经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备案后,可成为退税商店。......登录后显示全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在见习期内,见习单位在2025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满1个月但未满约定期限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