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社规[2026]1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实施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用人单位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从2025年11月28日起,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生育女职工落实我省现行生育假政策,且以单位形式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休假成本补助。......登录后显示全部
鲁人社函[2026]14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面梳理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涉及服务事项的业务流程、申报材料、系统操作路径等核心要素,研究确定整体服务流程、业务衔接机制及实施工作标准,编制形成实施方案;同步完成联办申请表单、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等配套材料的编制工作,为后续实施提供制度支......登录后显示全部
沪医保待遇发[2026]3号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保大病登记有效期的通知
为保障本市基本医保大病患者的基本医疗和合理诊疗需求,自2026年4月1日起,每次大病登记的有效期调整为1年,超过1年后需要继续医疗或在一年内需要变定点医疗机构的,重新办理登记或变更手续。......登录后显示全部
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参与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醒告诫书
活动参与企业要签订价格行为合规承诺书,要严格做好活动商品价格公示工作,张贴活动标识,确保价格清晰、标示明确,不得以活动为由抬高商品价格;不得以“限时秒杀”“政府定价”等话术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先提价后补贴”“虚构补贴额度”等方式误导消费者......登录后显示全部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二手房(框架结构),楼龄为20年(含)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调整至20%;楼龄为21-25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40%调整至30%;楼龄为26-3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50%调整至40%。......登录后显示全部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1号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经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5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自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有效期为5年。......登录后显示全部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消费的通知
缴存人家庭自政策施行之日起,购买自住住房用以置换家庭名下旧房,被置换房屋已出售或已挂牌出售且该房屋所对应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本次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时,住房贷款次数及房屋套数仍按被置换房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认定结果执行。......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告
居民企业及汇总纳税企业二级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应在2026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结清税款。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应及时申请退税,不再抵缴下一年......登录后显示全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不超过两套住房的取暖费,夫妻双方每年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一个取暖年度已支付的取暖费,从2025-2026取暖年度开始执行。......登录后显示全部
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太原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当前,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住院费用综合实际报销比例达85.72%,但部分参保职工面临重大疾病时,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高额医疗费用,仍会给个人及家庭带来较重经济负担,现有保障水平与参保职工对高质量医疗保......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