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市监规[2025]2号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负面清单》(2025版)的通知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104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衢州市本级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负面清单》(2025版)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登录后显示全部
衢市监规[2025]1号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县域登记管理权限推进登记注册服务规范化的规定》的通知
使用“衢州”字样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上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由申请人依法自主申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使用“衢州”字样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登录后显示全部
津政规[2025]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所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监管部门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实施行政检查,抽查事项、抽查计划和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关于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辖内原存量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企业直接适用本通知资金池业务相关管理规定,已备案的业务无需另行申请。......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
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文印发)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对海南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海南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
海南省分局辖内原存量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企业已备案业务可直接适用本通知资金池业务相关管理规定,无需另行申请。......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银行,并会同同级人民银行加强对主办企业资金池业务的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定期总结试点进展情况及监管措施、监管方式等经验。......登录后显示全部
鲁商字[2025]4号 山东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在山东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均为新车),且在山东省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取得有效《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登录后显示全部
鲁商字[2025]3号 山东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要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汽车以旧换新。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要持续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查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违法......登录后显示全部
闽商务规[2025]1号 福建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对3类3C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