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4]354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改标准价改成本价补交房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职工个人补交房款后,按套记账,按照央行活期基准利率计息。原产权单位要求返还的,凭售房单位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和原售房协议(上述材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返还至单位售房款账户。......登录后显示全部
豫政办[2024]6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准许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商户以家庭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开展流动经营。准许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电子商务类自然人经营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登录后显示全部
皖发改价费[2024]518号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2024年]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皖政〔2014〕82号)要求,经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现行的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2024......登录后显示全部
皖政办秘[2024]6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
坚持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准确把握运用工业互联网思维改造优化政府工作流程的内在逻辑,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积极学习借鉴沪苏浙等地有益经验做法,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登录后显示全部
京财税[2024]1342号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十一批、2023年度第八批和2024年度第三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经研究,现将北京市北京市2022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一批)、北京市2023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八批)和北京市2024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布。......登录后显示全部
深残联发[2024]6号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的0.5%的比例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登录后显示全部
佛房金管[2024]70号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
在本市缴存的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或其配偶购买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可申请购房首付提取。......登录后显示全部
渝府办发[2024]7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未来产业培育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
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用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鼓励区县政府牵头组建细分领域未来产业基金,发展耐心资本,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推动未来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落地。......登录后显示全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现将复审合格的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名单内非营利组织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免税资格。......登录后显示全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总局新疆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指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包括起付线费用、住院费用及住院费用中符合医保支付要求,按规定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自付费用、医保目录内乙类药品、医保目录内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用材料需个人先行自付费用。......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