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发[2024]2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加大研发投入。......登录后显示全部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依托“e窗通”系统,探索综合运用大数据资源,对纳入平台服务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其经营收入可以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可实施查账征收管理,对成本、费用不能查实的,其个人所得税可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优化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可通过支付宝“发票管家”功能菜单或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青岛税务)“有奖发票”功能菜单,参与发票查验和即时开奖。......登录后显示全部
黔财行[2024]19号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出差人员乘坐全列软席列车或动车出行,原则上乘坐软座或规定等级席别,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或动卧,按照软卧或动卧车票报销。......登录后显示全部
琼人社发[2024]48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职工社保缴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调整至最低水平,即: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按6%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按5%执行。国家和我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登录后显示全部
皖医保秘[2024]35号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经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可由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登录后显示全部
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精神,现将经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一批)公布如下......登录后显示全部
青政办发[2024]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属于基础领域攻关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替代进口产业化补足重点产业关键环节短板的重大技改项目,可视情按上述比例通过财政奖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登录后显示全部
江建[2024]98号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认定失败或退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依法不再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税收、民用水电气等优惠政策。......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丽33号建议的答复
对于年应税销售收入小于50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政策规定其发生的应税销售行为,统一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征收率为3%,2027年12月31日前减按1%征收),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