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民政局2023第2号 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韶关市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粵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韶关市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登录后显示全部
京财税[2023]2182号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北京市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登录后显示全部
黑市监规[2023]4号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举报材料和记录,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人员,违者依法承担责任。......登录后显示全部
粤税协发[2023]70号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的通知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税务师行业党员及从业人员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税费征管保障举措的重大意义,发挥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优势,为推动本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登录后显示全部
津财税政[2023]53号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登录后显示全部
桂政办发[2023]9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被考核单位应主动配合开展考核工作,按要求提供与考核工作相关的材料,真实、全面、准确反映本地区、本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登录后显示全部
浙政办发[2023]7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费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缴纳。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投保,保费可从职工福利费等渠道列支,符合规定的允许税前扣除。......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裁量基准》所称“个人”是指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单位”是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登录后显示全部
甘肃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税费支持政策一本通(纳税人缴费人版1.0)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3年第3号 东莞市关于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4年1月15日前缴纳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免除滞纳金,参保个人权益记录不受影响。......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