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黑龙江省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确定。其中,试点纳税人根据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票开具情形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使用情形分别......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河北省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确定。......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有关服务工作的通告
个人转让股权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扣缴义务人(股权受让方)或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应当依法先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扣缴(纳税)申报。......登录后显示全部
厦工信规[2023]6号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修订进一步强化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
为更精准评估倍增计划企业综合贡献,现对《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工信规〔2023〕4号)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登录后显示全部
辽人社[2023]20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首个浮动费率计算周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从2028年10月1日开始,每24个月为一个计算周期。首个浮动费率执行周期开始时间为2029年1月1日,从2029年1月1日开始,每24个月为一个执行周期。......登录后显示全部
粤人社规[2023]17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的通知
职工在职死亡,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由死亡时所在用人单位参照人社部发〔2021〕18号文规定标准支付。死亡时所在用人单位存在应参保未参保情形的,应当以未参保年限参照人社部发〔2021〕18号文规定标准支付抚恤金。......登录后显示全部
冀市监规[2023]3号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经营主体除名标记工作的通知(试行)
对除名标记决定有异议的,经营主体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作出除名标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撤销申请。对经营主体提出的撤销申请,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复核,发现确有错误的,应作出撤销除名标记决定。......登录后显示全部
吉市政办发[2023]11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吉林市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登录后显示全部
南昌市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赣江新区税务局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补充通知
根据江西省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说明》精神,经研究,现对市总工会和税务部门2023年6月27日联合印发的(洪工字〔2023〕34号)作相关补充,具体通知如下。......登录后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