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秘[2022]253号 安徽省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年底前,聚焦群众需求,拓展一次办服务事项范围,精简申报材料和办理流程,逐步将人社系统内的工伤保险待遇补差、失业保险金停发、解除劳动用工备案等纳入一次办服务事项。鼓励各市创新工作思路,相关服务事项可先期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2年12月12366热点难点问题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登录后显示全部
湘政办发[2022]66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在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本企业、事业单位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或购买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登录后显示全部
赣府厅字[2022]12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若干措施的通知
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等研发活动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指挥棒作用,通过杠杆效应撬动企业资金。每年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国有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原创成果突破,把研发投入、重大原创科技攻关纳入省出资监管企业考核评价体系......登录后显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温馨提醒
通过“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掌上办税-办税预约、厦门税务门户网站首页-办税预约、厦门税务APP-服务-预约办税等渠道,查看排队等候情况,提前做好预约、按时上门,减少等候时间。......登录后显示全部
市政办发[2022]46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计划的通知
在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登录后显示全部
湘政办发[2022]67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医保行政部门)是居民医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居民医保管理职能。省级医保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要求,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居民医保具体筹资及待遇等政策,并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动态调整。......登录后显示全部
鲁人社字[2022]164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暂定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确需转移的,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不再退补。......登录后显示全部
青财税[2022]23号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主管税务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具备规定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报告市财税部门,由其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相应年度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登录后显示全部